校属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[2023]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2024年清明节、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
(一)放假: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
(二)上班及课程调整: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,补4月5日(第6周星期五)的课。
二、劳动节
(一)放假: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五天。
(二)上班及课程调整: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4月28日(第10周星期日)补5月2日(第10周星期四)的课,5月11日(第11周星期六)补5月3日(第10周星期五)的课。
三、端午节
6月8日至10日放假,共三天。
节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,做好安全和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政办公室
2024年3月28日